常常犯罪的人能有資格進入天國嗎?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翰福音8:34-35)「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10:26-27)在神看,所有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隸,都是屬撒但的,最後不悔改、不變化也絕對進不了神的國。雖然我們被主耶穌救贖了回來,也為主勞苦作工花費,但罪根還深種在我們裡面,我們還能抵擋神。就如我們信主、跟隨主,但特別注重名譽地位,作工講道不是為了把弟兄姊妹帶到主面前,而是追求讓人高看、仰望自己;我們雖然外表有些好行為,對人能謙卑忍耐,可當別人傷及我們利益時,就沒有了包容忍耐,而是厭煩、發火、埋怨,甚至還能產生恨人的意念;還有我們明知神要求我們與世人分別為聖,活出基督徒的樣式,但我們為了貪戀肉體享受,竟隨從邪惡潮流,活在吃喝玩樂的墮落光景中;等等。我們的所做所行流露的都是狂妄自大、自私卑鄙、彎曲詭詐、惡毒、邪惡的撒但性情,受這些撒但性情的支配,我們根本行不出真理,不能滿足神的心意,如果這些敗壞性情不脫去,再熟讀聖經、勞苦作工也不能蒙神稱許,到最後還是被神定罪的對象。

主耶穌曾明確地告訴我們:「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1-23)一本書裡也說道:「你個人性情沒變化那是你追求的觀點不對,你領不著賞賜屬於個人的事,是你自己沒實行真理,不能滿足神的心意。所以說,個人的經歷最重要,個人的進入最關鍵!有些人最終要說:『我為你作了那麼多工作,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哪怕讓我進天堂吃生命果也行。』我要的是什麼樣的人你得知道,國度裡不容許有污穢的人進去,不容許污穢的人玷污聖地,你雖然作了許多工作,你雖作工多年,但到頭來仍是污穢不堪,你想進我的國度,那是天理難容的事!」(摘自《成功與否在於人所走的路》)神是聖潔、公義的,最終我們能不能進天國不是根據我們作了多少工、受了多少苦,最主要看我們的敗壞性情有沒有得到變化、潔淨,我們能不能實行神的話,遵行神的旨意,是不是愛神、順服神、敬畏神的人。如果我們只憑熱心撇棄花費、傳揚福音、建造教會、扶持信徒,但我們的敗壞性情沒有絲毫變化,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悖逆神,不能遵行神的道,那就是作惡的人,不可能進天國。就像當初的法利賽人,他們一生都在聖殿裡事奉耶和華神,走遍洋海陸地傳福音,受的苦也很多,但他們常常犯罪抵擋神,如霸佔寡婦的家產,殺害先知,違背律法欺騙神。尤其當主耶穌顯現作工的時候,法利賽人持守自己的觀念,拒不接受主的作工,還攔阻猶太百姓跟隨主,甚至他們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飯碗,還給主耶穌造謠,公然褻瀆主,說主是靠著鬼王趕鬼,主耶穌對他們的所做所行極其恨惡、厭憎,並沒有因他們的勞苦作工就饒恕他們的罪,反倒定罪、咒詛他們。

可見,撒但性情不解決,我們依然會犯罪抵擋神、背叛神,所做所行只會被神定罪,不可能進天國。只有喜愛真理、追求真理,不再憑撒但性情、觀念想像信神,在凡事上都能尋求真理,按神的話實行,達到真實地順服神、愛神,對神有真實的認識,這樣的人才能蒙主的稱許,被主帶進天國。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