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要毀滅所多瑪

神要毀滅所多瑪

(創18: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創18: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神說:「我也不作這事。」
(創18:30)亞伯拉罕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神說:「我也不作這事。」
(創18:31)亞伯拉罕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神說:「我也不毀滅那城。」
(創18:32)亞伯拉罕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神說:「我也不毀滅那城。」

這幾段話是我從聖經裡摘選下來的,不是完整的原話,你們如果想看原話,可以拿出聖經來看原話,為了節約時間我把原話的部分內容拿掉了,這裡只選了一些關鍵的段落、句子,雖然拿掉幾句也不影響咱們今天的交通。咱們交通的所有這些章節、內容著重點撇開當時故事發生的細節與在人身上的表現不管,只講當時神的心思與神的意念是什麼,從神的心思意念裡看到神的性情是什麼,從神所作的每一件事當中看見真實的神自己,這就達到目的了。

神只顧念能聽神話能遵照神吩咐行事的人

這幾段話裡有幾個重要的字眼,就是那幾個數字。首先,耶和華說在城裡如果有五十個義人他就饒恕那眾人,就是不滅那個城,那事實上有五十個義人嗎?沒有。緊接著亞伯拉罕又與神有怎樣的對話呢?他說如果四十個怎麼樣呢?神說也不滅那城。再接下來亞伯拉罕說若是三十個怎麼樣呢?神說不滅。那二十個呢?也不滅。十個呢?也不滅。事實上城中有十個義人嗎?十個沒有,一個還是有的。這一個義人是誰呢?這個人就是羅得。當時在城中只有一個義人,但是在神那兒對這個數字有沒有一個很苛刻或者是很嚴格的說法呢?沒有!所以說人一再地追問「四十個怎麼樣呢?」「三十個怎麼樣呢?」一直問到「十個怎麼樣呢?」神說:「哪怕是只有十個我也不滅那城,要留下來饒恕十個以外的那些人。」這十個已經是一個很可憐的數字了,但是事實上在所多瑪城中居然連十個義人都沒有,可見這座城中的人在神眼中的罪惡與邪惡程度已經達到了神不得不毀滅的程度。在神那兒說有五十個義人就不滅那城,神說這話什麼意思呢?這些數字對神來說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裡到底有沒有神所要的義人。如果這座城只有一個義人,神也不會讓這個義人因著神要毀滅這座城而受牽連,意思就是說,不管神是否要毀滅這座城,也不管這座城裡有多少義人,這座罪惡的城在神眼中是可咒可詛的,應當被毀滅,在神眼中消失,而義人是應該剩存下來的。無論什麼時代,無論人類發展到什麼時期,神的這個態度是不變的:他恨惡邪惡,顧念他眼中的義人。神的這一明確態度,也正是神實質的真正流露。因為在城中只有一個義人,所以神就不再猶豫了,最終的結果就是這座城是必然要被毀滅的。在這裡你們看到了什麼呢?在那個時代,神會因為一座城有五十個義人而不滅那城,也能因為有十個義人神也不滅那城,就是說在神那兒神會因著一些能夠敬畏神的人、能夠敬拜他的人的存在而作一些對人類的饒恕、寬容的決定,或者作一些引導的工作。神很看重人的義行,很看重能夠敬拜他的人,也很看重在他面前能有善行的人。

神廣施憐憫給他顧念的人,深發怒氣於他厭棄的人

在聖經的記載中,在所多瑪城中有沒有十個神的僕人呢?沒有!這座城值不值得讓神留下來呢?城中只有羅得一個人接待了神的使者,言外之意城中只有一個神的僕人,所以神只能將羅得救出,而毀掉所多瑪城。神與亞伯拉罕的這些對話看似簡單,但卻說明了一個很深刻的問題:神的作事是很有原則的,在作出一個決定之前他會經過長期地鑒察與考慮,時機未到他斷然不會作出任何決定與斷案。亞伯拉罕與神的一番對話,讓我們看見了神要毀滅所多瑪城這一決定是沒有絲毫誤差的,因為神早已知道城中沒有四十個義人、沒有三十個義人,也沒有二十個義人,甚至連十個都沒有,城裡唯一的義人是羅得。城裡所發生的事與城裡的情況在神眼中鑒察,神瞭如指掌,所以他的決定是不會錯的。相比之下,在神的全能襯托之下的人卻是如此麻木、如此愚昧無知、如此目光短淺,這就是在亞伯拉罕與神的對話中我們所看到的。神的性情從起初到現在一直在發表著,同樣在這裡又有我們所應該看到的神的性情。數字很簡單,不說明什麼問題,但是這裡有很重要的神的性情發表出來。神因著有五十個義人不滅那城,這裡是不是因著神的憐憫呢?是不是因著神的愛、神的寬容呢?你們有沒有看到神這方面的性情?以至於只有十個義人的時候,神因著這十個義人也不滅那城,這是不是神的寬容、是不是神的愛呢?神因著憐憫、寬容與牽掛這些義人而不滅那城,這是神的寬容。我們最後看到的結果是什麼呢?當亞伯拉罕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神說「我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後來再沒說什麼,因為那城裡沒有他所說的十個義人,他就無言了,此時他明白了神為什麼定意要滅所多瑪城。這裡看到了神的什麼性情呢?在神那兒有一個什麼樣的定意呢?就是這座城如果沒有十個義人,神就不容許這座城存在,神就必然要滅這座城,這是不是神的怒氣呢?這「怒氣」是不是代表神的性情呢?這性情是不是神聖潔的實質的流露呢?是不是神不容人觸犯的公義實質的流露呢?在神那兒確定沒有十個義人,神就必然要滅那座城,而且要重重地懲罰那座城裡的人,因著他們抵擋神,因著他們太污穢敗壞了。

為什麼這樣分析這幾段對話呢?因為在這簡單的幾句話當中,神廣施憐憫、深發怒氣的性情完整地表達出來了,他在寶愛義人的同時,在憐憫、寬容、牽掛著義人的同時,心裡在深深地恨惡著那座城裡的所有的被敗壞的人。這是不是廣施憐憫、深發怒氣呢?神用什麼樣的方式滅了那座城呢?用火燒。神為什麼用火燒這樣的方式滅掉那座城呢?當你看到一個東西被火焚燒的時候,或者當你要燒掉一個東西的時候,你對那個東西是一個什麼樣的心情呢?你為什麼要燒它呢?帶不帶有不再需要、不想再看到那個東西的意思?帶不帶有放棄的意思?神用火燒的方式帶有放棄的意思,帶有恨惡的意思,帶有不想再見到的意思,這就是神為什麼用火滅掉所多瑪城的心情。火燒的方式就代表神怒氣的程度。神的憐憫、神的寬容是確確實實存在的,但同時神的聖潔、神的公義在神發怒氣的時候也讓人看見了神不可觸犯的一面。當人完全能夠聽從神的吩咐按神的要求去做的時候,神對人是廣施憐憫;當人滿了敗壞,對神滿了仇視,對神滿了敵對的時候,神會深發怒氣,而且這個怒氣發到什麼程度呢?一直到他的抵擋、他的惡行不再讓神看得見,不再存在神的眼前,這個時候神的怒氣才會消失。這就是說無論任何一個人,如果他的心已經遠離神了,已經背離神了,不可挽回了,無論他的身體或者他的思想在外表來看、在主觀意願上多麼想敬拜神、想跟隨神、想順服神,但是他的心一旦背離了神,神的怒氣會不斷地發出來,甚至於當神深發怒氣的時候,當神給了人足夠機會的時候,神的怒氣會一發不可收拾,而且永遠不會再施給這樣的人憐憫、寬容!這就是神的性情不可觸犯的一面。在這裡當神要毀滅一座城的時候,這個事在人看很正常,因為滿了罪惡的一座城在神眼中是不能存活的,是不能繼續存留的,神毀滅它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在神毀滅所多瑪城前前後後所發生的事情中讓我們看到了神性情的全部。他對於善的、美的、好的東西是寬容的,是憐憫的;對於惡的、屬罪的東西、邪惡的東西他會深發怒氣,以至於怒氣不斷。這是關於神性情最主要也是最突出更是神從始到終一直在流露的主要兩個方面:廣施憐憫,深發怒氣。你們在座的大多數人都體會到一些神的憐憫,但是很少有人能體會到神的怒氣。神的憐憫慈愛在每一個人身上都能看得見,就是說神對每一個人都曾經廣施憐憫,但是神很少甚至可以說還沒有對你們在座的某一個人或者是某一部分人去深發怒氣,不要著急!神的怒氣早晚會讓每一個人都看得見、領略得到,現在還不是時候。這是因為什麼呢?因為當神對一個人怒氣不斷的時候,也就是神對一個人深發怒氣的時候,這就意味著神已厭棄這個人許久,神恨惡他的存在,不再忍耐他的存在,神的怒氣一旦臨到就意味著這個人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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