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多瑪觸犯神的烈怒,因而被毀滅不留一絲痕跡

所多瑪觸犯神的烈怒,因而被毀滅不留一絲痕跡

所多瑪城的人看到這兩個僕人的時候,他們沒有人詢問他們來此的緣由,也沒有人詢問他們是否是來傳達神的旨意。相反,他們眾人合起夥來不容分說,就如瘋狗、如惡狼一樣來抓這兩個僕人。對於當時發生的事神是不是看在眼中?對待人這樣的行為、對待這樣的事,神的心是怎麼想的呢?神定意要毀滅這座城,他不會猶豫,不會等待,也不再忍耐,他的日子來到,他便著手作他要作的工作。所以《創世記》十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說:「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這兩節經文告訴給人神用什麼方式毀滅了這座城,也告訴給人神毀滅了什麼。首先,經文記述了神是用火燒了這座城,而火燒這座城的程度就是連人帶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也就是說,從天上 所降之火不但要毀滅這座城,而且城裡的人與活物都一併被毀滅,不留一絲痕跡。在這座城被毀滅之後,地上不再有活物,不再有生機,不再有生命的跡象,它從一座城變成了一片荒場,一片死寂的空場。在這片土地上,不再有悖逆神的惡行出現,不再有殺戮,不再有血腥。

神為什麼要把這座城燒得這麼乾淨呢?你們在這兒看到了什麼?難道神忍心看著他所造的人類與他造的萬物就這樣被毀嗎?如果你從天上所降之火看到了耶和華神的怒氣,那你從神所毀滅的對象與這座城被毀的程度,便不難看出耶和華神發怒的程度。當神恨惡一座城的時候,他會給予懲罰;當神厭煩一座城的時候,他會一再給出警示,讓人得知他的怒氣。但是,當神定意要取締、毀滅一座城的時候,也就是神的烈怒與威嚴被觸犯的時候,這個時候,他不再懲罰、不再警示,而是直接毀滅,讓其完全徹底地消失,這就是神的公義性情。

所多瑪城一味地仇視神與神對抗,被神徹底剪除

對神的公義性情有了大致的了解之後,我們再回過頭來了解一下所多瑪城——神眼中的罪惡之城。通過了解它的實質來了解神為什麼要毀滅它,為什麼要將它毀滅得如此徹底,藉此來認識神的公義性情。

所多瑪城在人的眼中是讓人的慾望、讓人的邪惡能得到完全飽足的一座城,它夜夜笙歌、嫵媚妖嬈,它的繁華讓人沉迷、癲狂,它的邪惡侵蝕人的心靈,迷惑人墮落。這是一座污鬼邪靈橫行的城,它充滿罪惡,充滿殺戮,充滿血腥與腐臭的味道,它是一座令人毛骨悚然的城,是一座令人卻步的城。在這樣的城中,無論男女老少,沒有人尋找真道,沒有人嚮往光明,沒有人企盼走出罪惡,人活在撒但的掌控之中,活在撒但的敗壞之下,活在撒但的愚弄之下,喪失了人性,喪失了理智,喪失了人原有的生存目標,他們抵擋神的惡行累累,他們拒絕神的引導、對抗神的旨意,是他們的惡行將他們與這座城,還有城中所有的活物一步一步帶向滅亡之路。

在這兩段話裡雖然沒有記載所多瑪城的人敗壞到什麼程度的細節,只是把神的兩個僕人到了所多瑪城之後眾人對他們的所作所為記載了下來,但是一個簡單的事實就把所多瑪城的人敗壞到什麼程度、邪惡到什麼程度、抵擋神到什麼程度給揭示出來了,隨之城中之人的本相實質也都暴露出來。他們不但不接受神給他們的警示,也不害怕神對他們的懲罰,反而蔑視神的怒氣。他們只是一味地與神對抗,無論神作什麼,無論神怎樣作,他們的惡毒本性只是變本加厲,一味地與神敵對。他們仇視神的存在,他們仇視神的到來,他們仇視神的懲罰,更仇視神給他們的警示。他們目空一切,除了吞吃、殘害一切他們可吞吃、可殘害的人之外,對神的僕人也不例外。所多瑪城中之人殘害神的僕人一事只是他們所有惡行的冰山一角,而他們邪惡的本性在此所暴露出來的只是海水中的一滴,因此,神選擇用火毀滅他們。神不是用洪水,也不是用颶風、地震、海嘯,更不是用其他方式毀滅這座城。用火燒的方式毀滅了這座城,這意味著什麼?火燒意味著這座城的完全被毀滅,意味著這座城已從地球上徹底消失,不復存在。這裡的「毀滅」不是指形體上的消失,不是外觀上的消失,而是城中所有人的靈魂也都不復存在了,被徹底取締。總而言之,與這座城有關的所有人、事、物都被毀滅,他們不再有來世,不再有輪迴,他們被神一次而永久地從受造人類中剪除。「火燒」意味著罪惡在此被制止,意味著罪惡在此結束,在此不復存在、不得衍生,意味著撒但的邪惡失去了滋生的土壤,失去了可停留、居住的墳塋,它是神與撒但爭戰在撒但身上所留下的神得勝的烙印。所多瑪城的被毀是撒但藉敗壞人、吞吃人來與神對抗的野心的一大敗筆,也是人類發展史上人類拒絕神的引導、自甘墮落的一個恥辱的記號,同時也是神公義性情真實流露的一次紀實。

當所多瑪城被神從天上降下的火燒得只剩下灰燼的時候,它意味著以「所多瑪」命名的城從此不再出現,意味著城中的一切都不再出現。它被神的怒氣毀滅,它消失在神的烈怒之中,消失在神的威嚴之中,它因著神的公義性情而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因著神的公義性情得到了它應有的下場。它的不復存在是因著它的邪惡,也是因著在神的眼中不想再看到這座城,不想再看到任何一個在這座城中生活過的人,與在這座城中生長的萬物。神的「不想再看到」是神的烈怒也是神的威嚴,因著這座城的邪惡、罪惡,讓神對這座城發怒、恨惡、厭憎,導致了神不想再看到這座城,不想再看到這座城的人與所有活物,所以神才用火來燒這座城。當被火燒完的城剩下的只是灰燼的時候,它在神的眼中就真的不復存在了,甚至對它的記憶都沒有了,都抹煞了。這就是說,從天所降之火燒掉的不僅是所多瑪整座城,不僅是城中充滿罪惡的人,也不僅是城中被罪惡玷污過的萬物,燒掉的更是人類的邪惡與對神的抵擋所留下來的記憶,這就是神火燒這座城的目的。

一個人類敗壞到了極處,不知道誰是神,不知道自己從何而來,當你提到神的時候,他會攻擊,他會毀謗,他會褻瀆,更甚者是當神的僕人去傳達神的警示的時候,這些敗壞的人不但沒有絲毫悔改的表現,也不棄掉所行的惡,反而將肆意殘害神的僕人,他們表示、流露出來的是他們對神極度仇恨的本性實質。可見,這些敗壞的人對神的抵擋不僅僅是敗壞性情的流露了,也不僅僅是不明白真相的毀謗或譏笑,他們的惡行不是因著愚昧、無知,也不是因著受蒙蔽,更不是因著被迷惑,而是到了公開地肆意與神對立、對抗、叫囂的程度。無疑,人這樣的表現必將觸怒神,觸怒神的性情,觸怒神不容人觸犯的性情,所以神的烈怒、神的威嚴便會直接地、公開地向他們發出來,這就是神公義性情的真實流露。對於這座充滿罪惡的城,神想用最快的辦法滅掉它,用最徹底的方式滅掉其中的人,滅掉所有的罪惡,讓這裡的人不復存在,讓這裡的罪惡也從此不再滋生,這個最快最徹底的方式就是用火燒。神對待所多瑪城之人的態度不是放棄,不是置之不理,而是要以他的烈怒、以他的威嚴與權柄來懲罰這些人,來擊殺這些人,將這些人完全滅掉。神對他們的態度不只是肉體上的毀滅,更是靈魂上的毀滅,是永久的消除,這就是在神那兒「不復存在」的真實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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