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為何不應允撒羅米的要求?

讀過馬太福音20章20-23節的弟兄姊妹都知道這樣一件事,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撒羅米祈求主耶穌,希望她的兩個兒子在天國裡能坐在主的左右,但主並沒有應允她。

雖然我們都熟悉這個聖經故事,但是對於主耶穌為什麼沒有應允撒羅米的祈求,卻很少有人明白。我在一本書上看到這樣一段話:「在人的生命經歷當中,人常常這樣想:我為神撇家捨業,神給了我什麼?我得數算一下,檢查檢查,在這段時間我得著什麼祝福沒有?我這段時間花費不小,跑了很多路也受了很多苦,神對我這段時間的表現有沒有什麼應許啊?神是不是紀念我的善行了呢?我的結局到底是什麼呢?能不能得著福呢?……每一個人心裡都時時地、常常地這麼盤算,帶著存心,帶著野心,也帶著交易向神索取。就是說人的心在不斷地試探神,不斷地算計神,也不斷地與神『據理力爭』自己的結局,向神討要口供,看看神到底能不能給人想要的東西。在人那兒,在追求神的同時卻並沒有把神當神待,始終是在跟神搞著交易,不斷地向神索取,甚至步步緊逼,得寸進尺。在人與神搞交易的同時,又與神爭辯,甚至有些人臨到試煉或者臨到環境,常常軟弱,消極怠工,對神滿了埋怨。從人開始信神人就把神當成了聚寶盆、萬用箱,而人把自己當成了神最大的債主,從神手裡索要祝福、應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與職責,而神保守人、看顧人、供應人是神應盡的責任,這是每個信神之人對於『信神』這兩個字最基本的領會,也是每個信神之人對『信神』概念的最深刻的理解。」(摘自《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

看完這段話我才明白了,主耶穌沒有應允撒羅米的祈求,是因為她信神的摻雜太多,她認為只要能為主撇棄、花費就有資格跟主提要求,向主索要恩典、祝福,就想得福、得冠冕與主搞交易,帶著這樣的存心信主怎能蒙主的稱許呢?

對照這些話反思我們信主這些年來的所做所行,跟撒羅米一樣:剛信主時,我們覺得自己信神了,神就應該處處看顧、保守我們,賜給我們和家人平安、祝福,還常常禱告神求神看顧保守我們沒病沒災,一切順利;當得到神祝福時,我們滿心歡喜,一旦有苦難或是不平安的事臨到,我們就禱告求神將苦難挪去,當神沒有應允我們的祈求時,我們就對神滿了誤解、埋怨,活在消極、抵觸中,心遠離神;信主時間長了,我們為主跑路、花費、扶持教會,又為傳揚主的福音受了一些苦,付了一些代價,就認為神該恩待、祝福我們,賜給我們公義的冠冕,將來肯定最有資格進神的國,並且還能在神的國裡管理幾座城;等等。一直以來,我們都認為自己的盼望及對主的要求都很正當,沒什麼不合神心意的地方,甚至還覺得如果將來神不按我們受的苦賜給我們冠冕,那神就不公義。但現在細琢磨琢磨:神是造物的主,我們是受造之物,受造之物為造物主花費本是理所當然,可我們卻利用自己的跑路花費跟神講條件、擺資格,索要恩典、祝福,根本沒把神當神待,我們確實太沒良心、沒理智了,信神卻對神沒有一點敬畏之心,還處處與神搞交易,帶著這樣的存心摻雜又怎能得著神的稱許、祝福呢?

神是造物的主,是至高無上的,我們人永遠都是受造之物,無論何時,也無論神怎麼作,或是賜福還是收取,我們都能在神面前心存敬畏,把神當神對待,站好自己的位置,順服神的一切擺佈安排,對神沒有任何要求與奢侈慾望,完全按著神的要求信神,這才合神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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